祖宗之法不可变:美国总统近乎于无限的特赦权是怎么来的?
发布日期:2025-08-06 08:19 点击次数:133
有人说,美国总统的特赦权堪比“上帝之手”,连自己家里人犯法也能轻松一笔勾销。数据显示,历史上美国总统累计赦免了上万人,有的还曾让臭名昭著的大佬重获自由。可大家不禁要问:号称“三权分立”的美国,咋还给总统留了这么大一块“免死金牌”?到底是谁拍脑袋定下的这规矩?今天,咱们就来扒一扒美国总统这顶“护身符”到底是怎么戴上的,它背后埋藏了多少见不得光的故事。
这事一开场就够刺激:有人死死捍卫总统特赦权,说这是自由与宽恕的旗帜;有人却觉得这就是暗度陈仓,权力寻租的温床。两派扯了两百多年,至今吵得脸红脖子粗。前不久拜登忙着给亲儿子“洗白”,网络瞬间炸开了锅,支持者高呼“法律赋予的总统权利无可指摘”,反对方则指责白宫在玩儿“家族剧本”,拿百姓的正义当儿戏。到底这是权力的边界,还是随心所欲的操作?真要细掰,里面门道还真不少。
话说回1787年,美国还在为弄一部靠谱的宪法头大如斗。那个年代,美国刚刚赢了独立战争,心气儿高得很,但国家怎么治、权力怎么分,大家没谱。有位“顶流爸爸”汉密尔顿跳出来说,美国其实得多借鉴母国英国的锦囊。英国君主享有赦免权,理由也简单——既然君主“代表国家”,被判有罪也算是“冒犯了王权”,王自己说可以不怪你,这权力不是理所当然吗?
可美国不是要推翻王权、不再“万人跪一人”吗?这特赦权还适用不适用?有人说必须改,总统凭啥一人说了算,弄不好最后谁当上总统,家族和小团伙都能随便摆脱惩罚。也有人嚷嚷,法无情人有情,总有些事情法律搞不定,得留条活路,否则真来点意外,全社会都僵死在条文之下。普通百姓听闻这个争论,也犯嘀咕:“给总统这么大权力,隔壁家要是有关系,那啥都搞定了,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还怎么指望公平?”
争来争去,表面上大家好像磨合出点共识。宪法草案往返推敲,有人提出让国会给特赦权加个“安全阀”,比如重大赦免必须立法机构审核,或者设立一个独立小组把把关。另一派则斩钉截铁:“总统权力就是行政机关最大保证,国会和最高法院不能随意过问,否则三权分立就变样了。”有学者试图折中,但最后都被否决。
这关乎国家机器的根本设计,一旦一头强势,全局就会失衡。有历史学家后来总结说,那几年整个会议气氛并没有大家以为的民主祥和,表面风平浪静,暗地里各派角力不断。力主限制总统特赦权的终归没能敌过汉密尔顿和“行政至上”党派的攻势,提案一版接一版被否决。百姓虽有疑虑,也只能吃瓜看戏,政策圈的“游戏规则”,老百姓难以插手。
就在大家觉得这个权力没啥大不了的时候,汉密尔顿一锤定音,他提出个爆炸理由:有了特赦权,总统可以在国家危机、比如叛乱或战争时,赦免那些临时被逼上绝路的人,将社会最大限度拉回理性轨道,哪怕会出现个别权利寻租也可以接受,这叫做“权宜之计”。结果,会议上一众反对票被这一招击溃——因为大家联想到刚刚过去的独立战争,如果当时领导人没有灵活办法处理那帮“叛军”,美国也不可能有今天的局面。
这一刻,关于“特赦权就该无边界”的观点大翻盘,原先极力反对的中间派也开始动摇。伏笔一一回收——之前所有关于三权分立、法律至上的担忧,都被危机关头“维护国家利益”的理由盖了过去。最后,臭名昭著的“总统特赦权不限范围”一锤定音写进了宪法,从此成为美国政治中的一把“双刃剑”。
表面看来,宪法尘埃落定,特赦权随之确立。然而事实真那么简单?后来历史一次次证明:大权在手,未必能一劳永逸。二十世纪,美国爆发了好几次严重的争议——比如尼克松“水门事件”同僚被赦免、福特赦免尼克松本人,引起全国上下哗然。大家突然发现,特赦权成了挡箭牌,政治同盟互相保驾,法律威信被掏空;社会上分歧再一次激烈起来。有人主张修宪加以限制,有人则认为宪法“祖宗规矩”不可违。媒体和舆论再三炮轰,上至专家下到百姓各有各的苦水:有的认为少了特赦权,危及时刻国家机器没救命稻草;有的喊“谁能管得了总统?百姓权利算啥”——分歧愈演愈烈,真正的和解仿佛遥遥无期。
坦白讲,这种“总统为大”的特赦权设计,看似高大上,其实不就是开了“方便法门”吗?说什么防止极端情况、保障国家利益,听起来倒挺美,真到实操时还不就是谁熟门熟路、谁权力大谁说了算?表面上大家都说权力要有制衡,真到关键环节,全美国也没几个能拦得住总统的特赦令。这么吹捧特赦权是法律进步,怎么就不像古时候皇帝的“免死金牌”?
政客嘴上一本正经,背地里算盘打得飞快。有些支持者给总统开绿灯,说法律不能一刀切,殊不知一不小心就成了自己权利的“刽子手”。今天你觉得总统赦免帮国家大事开路,明天呢?假如总统专为亲信、权贵和自己人开脱,说是“维护正义”,老百姓敢信吗?“三权分立”成了谁手里最大那根锤子,最后还是吃瓜群众埋单。
如此“灵活”的机制,理论上当然好用,实际上就是一副“你可以、我不行”的剧本。咱们中国人看客观现象,讲究最公平的“天平”,可当总统可以一言定生死——说好的“法治灯塔”,怕就是边亮边忽悠?有这等祖宗之法,也难怪美国社会时不时冒出一桩桩权力大戏。
聊了这么多,咱不禁想问一句:号称要防“皇权独裁”的美国,自己总统却还揣着这么大本“赦免通行证”——到底是法制先进,还是“自家人办自家事”更带劲?你支持总统可以随时赦免亲信和家人,还是觉得这样玩下去迟早伤害社会信任?如果“维护国家利益”能盖过一切,是不是下一次有争议的“总统特赦”,还会继续引发全民吐槽?欢迎各位留言说说你们的高见:总统手里的“免死金牌”,您觉得该不该一直保留?
完
